所名及隸屬關系

 

時間

所名

隸屬關系

 
時間 所名 隸屬關系
1958年10月 原子核研究所(籌) 復旦大學主辦
1959年8月 中國科學院上海理化研究所 中科院
1963年2月 中國科學院原子核研究所 中科院、二機部
1973年4月 上海原子核研究所 上海市
1978年1月 中國科學院上海原子核研究所 中科院和上海市
2003年6月 中國科學院上海應用物理研究所 中科院

機構變化過程

在1956年國家制定的十二年科技發展規劃中,將發展原子能技術作為國家重點項目,按照我國核科技事業戰略布局,1958年10月27日,中共上海市委決定,在中國科學院上海分院之下,新建原子核研究所(簡稱“核所”),由復旦大學主辦。

1959年8月,中共上海市委正式批準籌建中國科學院上海原子能研究所,對外名稱為“中國科學院上海理化研究所”,屬中國科學院上海分院領導,并成立籌建委員會,具體負責籌建的各項工作,定址為上海市嘉定縣東門外新木橋。1959年9月,經國家計委、國家科委和第二機械工業部共同研究批準,同意建立上海理化研究所。1960年10月,經國家計委、國家建委批準,同意上海理化研究所列入國家限額以上施工單位。1961年5月,中國科學院上海分院決定成立中國科學院上海理化研究所(簡稱“核所”),原理化所籌建委員會同時撤銷。

1963年2月,經中國科學院和第二機械工業部共同研究,報請國家科委批準,將上海理化所劃歸第二機械工業部,由中科院和二機部雙重領導,以二機部為主。所名定為華東230所,對外名稱為“中國科學院原子核研究所”(簡稱“核所”)。

1973年4月,上海市為了建設30萬千瓦壓水堆核電站(七二八工程),需要一個研究、設計、試驗基地,經上海市和二機部研究,報請國務院批準,將原子核所劃歸上海市領導,同時將上海市物理研究所和原子核所合并,定名為“上海原子核研究所”(簡稱“核所”)。明確由上海原子核所作為七二八工程的主要會戰單位。

1978年1月,經上海市和中國科學院研究,報請國務院批準,將上海原子核研究所劃歸中國科學院,實行中科院和上海市雙重領導,以中國科學院為主,所名定為“中國科學院上海原子核研究所”(簡稱“核所”)。

以籌建上海光源為契機,研究所學科方向作出重大調整,從傳統的核技術科學研究為主,轉向以第三代同步光源、新型自由電子激光和先進離子束裝置的研制及其相關的學科研究為主要學科方向,因此,2003年6月,經中國科學院批準,更名為“中國科學院上海應用物理研究所”(簡稱“上海應物所”)。